广东省2023年度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时间、条件、奖励)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计划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6日9:00~10月24日17:00。
二、内容
本类别实验室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确保产业链独立自主与安全可控。围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绿色石化、汽车、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布局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要求
牵头单位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科技创新实力强,且持续从事相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三年以上,主要研究内容与已建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互相错位,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并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2.实验室负责人科研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发经费数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科研和运行经费保障。
4.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场地,以及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5.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二)申报单位要求
牵头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三)申报数量要求。
各地市(深圳市除外)科技局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向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可增加1个申报指标;具有推荐权的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在粤央企等单位可推荐或申报1项。
(四)其它申报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不得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2.申报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广东省 XX 企业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格式填写,其中“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3.实验室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成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部门或地市重点实验室。
四、立项数量
10项左右(含深圳市3项)。
五、评审与支持方式
(一)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
(二)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100万元/项,市级财政应同步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项的配套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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