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
为加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提升建设质量水平,根据《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处于运行期的350家省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省重点实验室在成果贡献、科研项目、人才队伍、管理运行、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建设成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主要考核评估指标见附件2、3。

三、考评结果及运用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5个等级。考评优秀、良好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并予一定数额的运行经费资助;考评合格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考评基本合格的实验室,限期1年整改;考评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予以撤销。
四、材料要求
(一)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按照要求提供考评材料。
(二)所述建设成果应符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并依托实验室科研条件、以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为主产生,且署实验室名称。
(三)同步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依托单位要提交真实性承诺函。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及依托单位提交时间:2022年9月26日9:00至2022年10月12日17:00。
(二)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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