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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2022年第二批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兑现申报(时间、条件、奖励)

2022-12-05 10:03:00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6

南沙区2022年第二批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兑现申报(时间、条件、奖励)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开展2022年第二批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30日。

二、2021年研发投入补助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及核心研发团队,以南沙为主要的研发所在地、管理运营所在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地;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在南沙区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人工智能企业;

4、经南沙认定的、以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和技术等为主营业务的、符合南沙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方向和需求的人工智能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8年1月1日起注册落户南沙,经由区招商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招商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含非企业性质的人工智能产业科研机构,下同);

(2)已纳入广州市或市级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人工智能企业库且落户南沙的企业,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招商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

(3)2017年内注册落户南沙且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区招商、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

(二)资助标准

经审核后,按照其2021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后置补助。

南沙区2022年第二批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兑现申报(时间、条件、奖励)

三、2021年租金及办公房产购置补贴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及核心研发团队,以南沙为主要的研发所在地、管理运营所在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地;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在南沙区租用场地实际开展办公运营或在南沙区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人工智能企业;

4、经南沙认定的、以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和技术等为主营业务的、符合南沙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方向和需求的人工智能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8年1月1日起注册落户南沙,经由区招商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招商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含非企业性质的人工智能产业科研机构,下同);

(2)已纳入广州市或市级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人工智能企业库且落户南沙的企业,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招商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

(3)2017年内注册落户南沙且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区招商、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

(二)资助标准

1、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租用场地实际开展办公运营的,按照实际租金予以租金补贴,补贴原则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元(含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本次奖励时间为2021年度,如2021年度租期未满一年,则剩余补贴期限按照36个月扣除当年实际租赁月份计算)。

2、人工智能企业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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