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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

2023-01-24 19:45:49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8

2023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0日。

二、入库对象

东莞市装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制造的装备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要求,并在市场推广应用。

2023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

三、入库条件

(一)在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产品必须符合《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领域,且已实现销售(申报产品的购买方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年度销售台(套)数为3台(套)及以上;

(三)申报产品必须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技术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四)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每个产品或系列产品应具有不同的发明专利;

(五)同一申报单位只安排财政资助一个装备产品项目;

(六)1个项目只能申请1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七)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不予资助的情形。

四、核算规则

(一)成套装备是指由多台不同单体设备组成的,同时能够相互协调连续或自动地完成多项不同供需的生产设备系统,一般由控制系统、主机设备、辅助设备等组成,这些不同的单体设备可以单独使用。

单台设备是指可供企业在生产中长期、单独使用,完成单项生产工序或满足某项工作需要的单体设备。

对《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的成套装备,评审专家认定为单台设备的,予以纳入奖励范围核算;对目录中规定为单台设备,评审专家认定为成套装备的,不予以纳入奖励范围核算。

(二)关于每年度一家企业只奖励一个目录类别产品是指每家企业一年内可申报多个不同目录编号的产品,单个年度资助计划只对评分最高的一个目录编号产品进行资助,而对于同一个目录编号但有多个系列、型号、规格的产品(特别是非标产品),如符合目录的产品名称分类和技术参数,都可纳入奖励范围核算。

(三)关于核定产品的销售总额要求增值税发票、银行到账凭证、发货交付凭证、验收报告、实际用户使用报告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开具,未到账但已开具发票的部分予以扣除,企业收取货款为期票可纳入计算范围。

(四)现金和个人付款不纳入计算范围。

(五)关于产品销售价格是指产品不含税的销售价格。

(六)银行到账凭证、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直接纳入计算范围。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是已兑现或已转出,如果是转出的,必须同时提供承兑汇票的背书内容复印件及收票方的收据。

(七)申报产品的销售如涉及关联交易,企业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价格评估报告。

(八)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收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结算,否则不予纳入项目核算范围;

(九)项目财务凭证须核对凭证原件,现场查验项目相对应的网银转账记录;

(十)项目申报单位须对全部销售情况进行银行函证,相关材料直接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结算金额如为外汇,应换算成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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