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条件)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汕头市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截止时间:9月28日;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止时间:10月10日。
二、条件标准
(一)应在汕头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为完善企业信息提高申报成功率,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原则上要求对在网上申报的自评表或申请表有关信息进行详细填写。即使企业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条件,也需如实填报数据信息,避免因信息不足导致申报不通过。
(二)企业线上申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请企业及时登录填报。
(三)如企业的2020年审计报告无法反映2019年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企业须在纸质材料中另外补充2019年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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