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在北京、上海等8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

2022-12-02 14:17:37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在北京、上海等8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30日发布“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2〕793号)要求,根据各地申报试点情况,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作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

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试点地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试点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试点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落实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同时,要及时、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本地人民政府报送试点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