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 拟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暂行)》的规定,为保证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公正、公平、公开,现将经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第四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拟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异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否则恕不受理:
(一)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证明材料;
(二)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并由本人签名。
异议受理地址:佛山市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3楼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757)83281686
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工作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