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想提高申报成功率吗?一起看下去吧~
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1、支持重点
(1)加强前沿战略技术部署;
(2)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3)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双提升”;
(4)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省科技厅建设试点的创新联合体等创新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2)申报团队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项目。
(3)知识产权
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从自由知识产权、专利风险及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4)项目成果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
3、项目组织方式&政策扶持
(1)重点项目
组织方式:只面向指南揭榜挂帅项目和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按照“项目+课题”形式进行组织,每个项目下设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题为省内企业承担;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
(2)政策扶持:
每个揭榜挂帅项目省资助经费≤1500万元,每个项目须设置3-5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500万元。除揭榜挂帅项目外,其他重点项目课题省资助经费≤ 300万元。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
(3)竞争项目
组织方式:由各项目主管部门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
政策扶持: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2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社会发展项目
WINTER
1、支持重点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等四个类别组织申报。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
(2)项目负责人
年龄60周岁以下,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类别
资助类、竞争类
(4)推荐通道
◆一般企业:由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省高新区科技局审查并推荐;
◆省属单位: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单位推荐。
3、政策支持
(1)生物医药项目
1>资助类(近三年):
◆对完成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进入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资助经费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
◆对获得许可并生产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取得证书并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资助经费分别为1000万元、350万元、700万元(省资助经费比例均≤地方财政投入的50%)。
2>竞争类:
◆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100万元,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项目总预算的50%。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300万元,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项目总预算的30%。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20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预算50%。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50万元,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项目总预算的50%。
现代农业项目
WINTER
1、支持重点
(1)突出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深入推进国家和省级农高区建设;
(3)加强数字农业技术与智能装备创新;
(4)强化乡村建设技术支撑;
(5)聚力农业前瞻性技术创新。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
(2)项目负责人
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3)项目类别
重点项目(揭榜挂帅、竞争择优)、面上项目(竞争择优)、后补助项目(择优补助)。
(4)优先推荐申报
◆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的项目;
◆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
◆优先支持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
◆优先支持省内企业联合长三角其他地区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
◆本年度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和优先支持青年科学家申报;
◆青年科学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5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政策支持
(1)重点项目
◆揭榜挂帅:省地联动项目,省拨经费≤300万元,联合支持经费不低于省拨经费;企业(项目主体)自筹经费≥省地财政经费;其他“揭榜挂帅”项目省拨经费≤500万元。
◆竞争择优重点项目省拨经费≤300万元。
(2)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省拨经费≤8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后补助项目
品种后补助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
注意!!
WINTER
申报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社会发展、
排除重复申报
◆除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前沿基础研究类、 创新平台建设类)在研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同一企业限报一个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
◆已牵头承担定向择优任务专题、揭榜挂帅任务专题重点项目且在研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再牵头申报本年度揭榜挂帅项;
排除超额申报
◆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省创新支撑计划项目、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
◆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创新平台建设类)、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含面上项目)项目;
◆社会发展项目计划申报受理前,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超过项目合同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的,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面上项目申报数量。
截止时间
WINTER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竞争择优推荐项目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7:30,非竞争择优类项目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7:30.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的网上及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7:30前,其他类别的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网上及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17:30前。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12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