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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关于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各区政策汇总)

2022-12-14 20:11:44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4

杭州关于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各区政策汇总)

小编汇总了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萧山区、钱塘区、余杭区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的的政策,有需要申报的,可联系小编了解详情。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注册在本市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6月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通过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市专项资金业务(市场监管局)在线申报。

三、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请前期获得授权的企业于6月底前完成在线申报,以便尽早完成资金兑现。

四、资助内容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万元。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申请,给予1万元资助,同一涉外专利最多支持两个国家或地区。

五、受理审核

1.各有关企业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尽快完成网络申报。

2.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按规定程序下达资助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3.申请企业必须据实提交申报资助所需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全额追缴资助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的资助资格。若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西湖区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注册在本市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专利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对应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支付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的复印件;

4.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盖章)。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7日

拱墅区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注册在拱墅区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专利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对应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支付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的复印件;

4.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7日

滨江区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注册在本区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专利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对应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支付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的复印件;

4.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7日

萧山区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是注册在萧山区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 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 专利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对应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 支付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的复印件;

4. 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

钱塘区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注册在本市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专利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对应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支付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的复印件;

4.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7日

余杭区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注册在余杭区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专利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对应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支付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的复印件;

4.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7日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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