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南山区公共文化活动项目
截止日期:2022-12-26
一、补贴金额
事前资助。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力综合评定,单个活动20万元左右。
【申报主体】:在南山区登记注册或依法设立的文化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南山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文化类社会组织。营业范围须包含文化类业务,暂不接受教育、体育、科技等非文化类主体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活动的承办方或主办方。
(二)活动类型:公益性强、公众参与度高,有利于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有利于汲取和传播优秀文明成果,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含量的优秀项目和品牌活动。能反映区域文化水准,有利于增强南山区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活动时间为:2023年上半年计划举办(2023.01至06)。
(四)本次申报分为剧场剧院品牌活动、周末音乐会、其他公共文化活动三个大项,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活动方案。不接受教育、体育、科技等活动主题。
(五)申报项目如使用室内场馆或场地,例如南山区文化馆、南山文体中心、深圳保利剧院、华夏艺术中心、风华大剧院、南山实验剧场、海上世界艺术中心等,需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初步落实档期,并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举行的活动项目,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档期安排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