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南山区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申报
为扩大公共文化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南山区群众文化活动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上半年南山区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南山区登记注册或依法设立的文化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南山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文化类社会组织。营业范围须包含文化类业务,暂不接受教育、体育、科技等非文化类主体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5日9:00~2022年12月26日18:00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公益性强、公众参与度高,有利于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有利于汲取和传播优秀文明成果,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含量的优秀项目和品牌活动。
(三)能反映区域文化水准,有利于增强南山区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申报单位应根据申办活动具体要求,认真填写活动相关信息、编写《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等。
(五)本次申报分为剧场剧院品牌活动、周末音乐会、其他公共文化活动三个大项,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活动方案。
(六)申报项目如使用室内场馆或场地,例如南山区文化馆、南山文体中心、深圳保利剧院、华夏艺术中心、风华大剧院、南山实验剧场、海上世界艺术中心等,需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初步落实档期,并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举行的活动项目,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档期安排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