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随着2022年经济师/知识产权师成绩的公布,各地人事考试网也开始陆续发布合格名单了。
根据官方通知,给大家整理了目前出具合格名单的省份通知,大家赶快看看名单中有你吗?(部分地区公布名单中未标注专业名称)
目前,已有福建、宁夏、广东、广东中山、广东珠海、陕西、陕西西安、山东、辽宁、广西、四川、深圳、大连共13地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地区 |
合格人数 |
福建 |
6206人合格 |
宁夏 |
1195人合格 |
广东 |
7921人合格 |
广东中山 |
624人合格 |
广东珠海 |
1202人合格 |
陕西 |
3931人合格 |
陕西西安 |
1548人合格 |
山东 |
10722人合格 |
辽宁 |
2387人合格 |
广西 |
5885人合格 |
四川 |
11257人合格 |
深圳 |
6385人合格 |
大连 |
892合格 |
陆续更新中…… |
具体通知详情如下:
福建
6206人合格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 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206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87507553 87526359(传真)
友情提示:主管部门将抽查部分成绩合格人员考试资格,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配合,以确保后续资格证书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宁夏
1195人合格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7日。
一、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欢迎各位考生实名监督举报,举报人可采取写信或打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承诺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的处理。
举报电话:5099131.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邮编:750001.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工作日)。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715室),联系电话:0952—2012599(工作日)。
3、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21号窗口),联系电话:0953—2033664. 2028531(工作日)。
4、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联系电话:0954—2662806(工作日)。
5、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联系电话:0955—7063920(工作日)。
附件: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拟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广东
7921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7921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7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x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2年12月13日
广东中山
624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中山市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24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7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11室,联系电话:0760-88230675(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证书发放和成绩复核
公示结束后,证书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的通知。需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咨询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85(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件:中山市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广东珠海
1202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珠海市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202人(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7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珠海市考生的举报,由我院受理。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联系电话:0756-2288109.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我院将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请我市珠海市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尽快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查阅本人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人员需按审核日志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资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并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附件:珠海市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22年12月14日
陕西
3931人合格
2022年度经济中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陕西省该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计3931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公示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集中受理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公示期结束十日内,根据报名资格复审情况,将发布复审公告,要求报名资格存疑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若无以上情况不再发布复审公告)。
如果被公示人员存在虚假承诺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供补充材料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请成绩合格人员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获取最新资讯。
电话:029-89538291 89530805(工作时间)
网站链接:http://www.sxrsks.cn
邮箱:sxsrsks@126.com
报名条件链接:
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459
附件:2022年度经济中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陕西西安
1548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的安排,现将西安市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拟办证人员予以公示,共1548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对成绩合格拟办证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根据报名资格复核和监督举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29-88360325
举报网站:xapta.xa.gov.cn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山东
10722人合格
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2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辽宁
2387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387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024-12333-0
附件: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广西
5885人合格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885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附件:广西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2年12月15日
四川
11257人合格
2022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1125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大连
892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大连市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92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
公示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请关注本网站人事考试专题-领证通知栏目。
举报电话: 0411-84618677 附件: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15日
深圳
6385人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385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在工作日受理)。联系电话:0755-88100099;联系邮箱:ksykwb@hrss.sz.gov.cn。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之日起,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22年12月15日
提醒:部分省份合格名单公示结束后会直接进入到证书制作流程,而有些省份则会单独发布考后资格审核的要求,要求提供审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