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征集2023年度标准化研究课题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省委办省府《关于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部署,构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3年度东莞市标准化研究课题项目。我局将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和市科协评审的结果,对符合的项目择优进行资助。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补充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二、立项范围
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开展的标准化研究课题项目。
三、立项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三)申报项目应事前经过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标准化研究课题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四)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函;
(五)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