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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23年第一批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时间、奖励

2022-12-28 12:15:3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佛山市2023年第一批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时间、奖励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5月前到期验收的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组织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委托广东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以下简称“市标码所”)具体开展,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

1.2022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项目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2.2023年3月31日前合同到期项目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5日。

二、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根据资助额度的不同分别采用现场验收、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三种形式,项目清单见附件2。

(一)重大项目(资助额度500万元及以上)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加现场考察。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现场考察、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上(含50万)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组织会议验收。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三)小型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组织材料验收。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四)部分不宜公开项目,请各区“一对一”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佛山市2023年第一批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时间、奖励

三、验收材料

1.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书(附件3);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

3.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盖章);

4.第三方合作单位合作协议;

5.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6.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50万元及以上须提交审计报告,50万元以下需提交经费决算表,详见附件4、5);

7.财务凭证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支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细和财务凭证);

8.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

9.项目变更审核材料(项目变更需提供);

10.项目指标自评表、项目财务自评表(附件7、8);

11.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项目合同约定,可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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