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和《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牵头、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衢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编制的《绿色低碳城市评价技术要求》标准(T/CSTE 0286—2022)于2022年12月26日经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正式发布。
《绿色低碳城市评价技术要求》
《绿色低碳城市评价技术要求》标准规定了绿色低碳城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指标体系、评价流程和结果运用。适用于指导地级和县级城市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评价工作。标准编制期间,来自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对标准展开了充分的研讨,不断完善标准的内容,最终形成的送审稿得到专家团队的充分肯定。
本标准遵循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为基本原则,以反映城市绿色低碳建设水平为原则,指导城市用于其绿色低碳建设的评价。基于低碳城市的内涵和指标体系的构建理念,构建了三级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能源、管理5个一级指标,产业结构、建筑、交通、大气环境、水体环境能源总量、能源结构、排放状况、政策措施等18个二级指标,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增加比例、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镇每万人公共交通客运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制度等30个三级指标。明确了绿色低碳城市评价的流程,包括评价基础数据和基准数据采集,各指标、绿色低碳城市个体指数、绿色低碳城市分项指数和绿色低碳城市指数等评价结果计算方法,以及绿色低碳城市评定方法。
该标准的制定可用于不同地区间横向比较或者不同年度间纵向比较,衡量城市绿色低碳建设状况,客观反映城市绿色低碳建设进程、发现存在薄弱环节,为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