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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合肥市2023年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认定程序

2023-01-24 19:45:29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补贴!合肥市2023年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认定程序

大家好呀!今天小编整理了合肥市2023年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认定程序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看完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要找代理机构申报,可以直接联系小编咨询。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应是县级示范社,并且符合依法设立登记、产业优势明显、财务管理规范、服务成效显著等9项标准(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市级示范的家庭农场原则上应是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并且符合主体明确、生产标准、规模适度、效益良好等8项标准(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从事粮食生产、开展全程生产托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带动已摘帽贫困农户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3、列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4、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

5、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参与“三变”改革的农民合作社;

6、列入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

7、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农民工、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8、妇女创办、领办以及民族地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向所在镇(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镇(园区)签署推荐意见形成申报书文本(申报材料样式详见附件3、4)。

(二)县级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涉及其他系统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在初审合格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择优申报3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并在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级评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组织相关市直部门进行实地抽查,建议名单经局长办公会研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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