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期发布的广东省各地可申报项目,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广东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30/2023-02-20 |
申报主体 |
企业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
支持方式 |
资质荣誉 |
项目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29/2023-01-10 |
申报主体 |
(一)属地原则。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规模实力。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 (三)市场影响力。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 (四)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领军人才,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国家级、省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的优先考虑。 (五)持续发展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品质量精良,管理模式创新、具有品牌核心竞争力;企业产品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国家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及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优先考虑。 (六)产业带动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突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0家。 (七)其他要求。企业政治可靠、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境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积极参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组建或参与行业协会联盟的企业优先支持。) |
支持方式 |
资质荣誉 |
广州
项目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开发区2021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现代服务业10条2.0)等4个扶持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30/2023-01-12 |
申报主体 |
符合申请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称 |
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专题(跨境电商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30/2023-02-01 |
申报主体 |
(一)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广州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仓库地址需在广州市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并且直接与仓库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28/2023-01-16 |
申报主体 |
支持对象。支持企业须为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类系统(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信息管理应用、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填报数据,在支持期限内实施数字化改造(转型)项目的服务贸易企业。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3-01-03/2023-01-09 |
申报主体 |
申报单位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 能力。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 1 个应用案例 |
支持方式 |
资质荣誉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3年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申报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3-01-03/2023-02-10 |
共性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计算截止到申请当日)。 3.外籍人员申报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应取得合法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
支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
深圳
项目名称 |
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若干措施》办公用房资助类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29/2023-02-03 |
申报主体 |
企业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均在龙华区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称 |
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若干措施》贷款利息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29/2023-02-03 |
申报主体 |
企业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均在龙华区 |
支持方式 |
贷款贴息 |
项目名称 |
南山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21/2023-01-10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进行金融贷款,质押融资活动的;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3年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3-01-03/2023-01-13 |
申报主体 |
申报单位为深圳市内(含深汕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工业和信息业企业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上市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申请指南 |
申报时间 |
2023-01-04/2023-01-14 |
申报主体 |
1.申报企业的注册地、统计地和纳税地均在龙岗区。 2.企业需完成股票发行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项目名称 |
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其他债务性融资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3-01-01/2023-01-31 |
申报主体 |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企业法人,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2021年7月23日(含)后,通过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资管计划、信托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方式融资,经同意备案并成功发行,项目到期后已偿还本息,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珠海
项目名称 |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3-01-10/2023-02-17 |
申报主体 |
珠海市内(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
支持方式 |
资质荣誉 |
项目名称 |
关于组织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零增地”改扩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网上申报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2-12-23/2023-01-06 |
申报主体 |
在珠海市香洲区内登记注册或实际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且承诺5年内公司主体不迁离香洲区、不改变在香洲区纳税义务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佛山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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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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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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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
东莞
项目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及以下层级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3-01-09/2023-03-09 |
申报主体 |
凡我市从事人工智能工程领域专业(下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符合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技术员(员级)职称。人工智能工程领域设置人工智能算法、人工智能硬件和人工智能应用等三个专业方向 |
支持方式 |
资质荣誉 |
项目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2023年第一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3-01-04/2023-01-17 |
申报条件 |
申报补贴的充换电设施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验收并投运,且已分别接入粤易充和东莞充平台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