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支持对象·
在广东省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的,切实推动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的生产、研发、科技和产业化应用的茧丝绸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不含)。
·支持方向·
1.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在广东蚕桑主要产区推动蚕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立适合机械化作业、自动化操作的标准化蚕桑种养体系推广水肥一体灌溉、病虫害防控、桑叶选储保鲜、小蚕共育大蚕集中饲养等技术。发挥丝绸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公司+基地”等模式,调动农户积极性,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培育推广全龄饲料工程化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
2.蚕桑良种选育。加强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研发培育优质蚕种和适合机械化的耐伐桑树品种。构建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蚕桑种业发展模式。
3.蚕桑产业化应用。坚持立桑为业,鼓励桑叶、桑果、桑枝、蚕蛹、蚕沙、蚕丝等开发和利用。打造丝绸面料精品工程,鼓励精品蚕茧、精品生丝发展,推动功能性、高品质面料开发,做大做强广东丝绸产业链。
4.保护利用丝绸文化遗产。对有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广东特色的丝绸产业传统技艺进行保护传承。
5.技术改造和绿色生产。支持茧丝绸生产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优化生产流程,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鼓励智能化养蚕煮茧和缫丝织绸,打造蚕桑丝绸产业绿色供应链。
·支持方式和时间范围·
1.采取事后奖励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投资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2.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建设内容(以发票时间为准),且未获得过其他任何层级的财政资金支持。
3.企业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不可申请多个方向。
·申报程序·
请顺德区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企业及单位在限期前进行申报,并按申报指南要求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签名盖章,且提交电子档),于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交至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东二楼B49室,邮寄请用EMS),联系人:黄海燕 22830370.
·企业申报材料·
要求A4打印,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章标记与原件一致:
1.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正本或副本、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
2.目录(标记页码)。
3.《资金申请表》盖章版(附件1)。
4.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营业范围)。
5.企业介绍。应说明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对行业的推动情况、近三年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是否有欠缴应退还的财政资金的情况。
6.申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投资情况、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7.支出清单和申请金额。应详细列明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支出清单,附发票编码。申请金额不应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投资支出的40%。
8.信用中国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单位信用信息。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的
①行政处罚信息(车辆违章信息不需要)、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需3项齐全)。
10.有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能充分证明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附件2)。
12.申报单位财务状况。如最近的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企业多方向申报的,每个方向提供一份项目申报材料。
·资金下达·
待财政部、商务部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工作通知下达后,省商务厅将根据实际支持内容和资金额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资金使用安排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使用计划至各市,由各地市执行资金拨付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