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支持参加深圳“文博会”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1月12日起至1月31日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正常履行统计报表义务。
承办南山区“文博会”分会场补贴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文博会”分会场的承办单位;
2、实际发生费用不低于两万元;
可申报补贴的费用包括分会场周边环境整治费、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资助标准:
对承办我区深圳“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南山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南山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承办单位;
2、实际发生费用不低于两万元;
3、可申报补贴的费用包括分会场周边环境整治费、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资助标准:
对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优秀分会场奖励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文博会”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单位;
2、申报主体已获得深圳市奖励且实际到账。
资助标准:
按照深圳市奖励实际到账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