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江苏省组织推荐优秀中小企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

2023-02-07 20:04:56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关于转发组织推荐优秀中小企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通知

设区市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中心:

现将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优秀中小企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把关,并于2月9日前将被推荐单位情况报送至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910),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s6060@126.com。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组织推荐优秀中小企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基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成效,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拟设立2022年度优秀中小企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奖,并在第二届全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论坛期间发布(2023年2月下旬)。现请各中心根据所在地基层服务机构2022年度工作成效,推荐申报若干优秀中小企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由所在地(市)或区(县)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推动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机构性质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服务成效

被推荐单位需在本省(区、市)2022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服务能力及服务成效充分代表本省(区、市)同级公共服务机构先进水平。

被推荐单位应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中小企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一起益企”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等一系列活动;积极承担或参加地方政府、国家及省级中心组织的重要活动和服务项目;围绕中小企业政策宣贯、政策落实、纾困解难、促进发展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和当地中小企业广泛好评。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中心可向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地(市)和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具体推荐数量如下:

(一)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每市可推荐不超过2个优秀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

(二)省、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每省(区)可推荐不超过2个优秀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不超过4个优秀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其中,省会城市辖区内的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不超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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