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企策通政策汇编】企业资质篇(第五期:创新型中小企业)

2023-02-17 09:59:53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企策通政策汇编】企业资质篇(第五期: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五期:创新型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也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基础。

相关政策

0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02

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基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局公告”的步骤,采取“常年受理、每季评价”的方式进行。

03

关于公布山西省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有474家企业,有效期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愿申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参与自评。

注意!

创新型中小企业目前正在积极申报中,只有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取至少20万元的奖励资金!有意向的企业请尽快安排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联系小策咨询哦!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