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经信厅工作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实地抽查和推荐,市经信局进行复审等程序,拟推荐699家企业为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书面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或中小企业发展处反映。
附件:
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企业名单
关于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经信厅工作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实地抽查和推荐,市经信局进行复审等程序,拟推荐699家企业为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书面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或中小企业发展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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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