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实习激励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单位应已建立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且社保满 3 个月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社保满 1 年的高级工不少于 2 人)。
(三)申请单位已与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
(四)被推荐人须为申请单位招收来自协议院校的在校学生,且实习工种属于坪山区关键岗位紧缺工种(见附件 4)。
(五)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