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评审认定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且推荐申请“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人才的年龄应分别未满 60 周岁、55 周岁、45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达到以下标准层次之一:
1.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拥有较高的行业声誉;
2.在电气与电子工程、电池、车辆工程、车联网、算法、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进展;
3.推动电化学、车辆工程、车联网技术等领域的行业标准制定;
4.深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技术与市场,并获得行业认可;
5.担任坪山区电气与电子工程、电池、车辆工程、车联网等重大项目负责人,推动行业研发创新;
6.在汽车零部件、整车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拥有一流工程技术水准,促进行业生产制造水平提升。
(四)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申请时间
以区人力资源局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