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人才引进、上市加分以及几万到几百万不等的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企业而言,百利而无一害。上海各区高企补贴金额:闵行区:首次认定奖励25万元,新迁入20万元,复审5万元;其中梅陇镇额外补贴按照上级资助额的60%。
松江区:新认定或新迁入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奖励5万元。
虹口区:新认定或新迁入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奖励10万元。
黄浦区:首次认定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10万元。
长宁区:新认定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10万元。
金山区:首次认定奖励15万元。
嘉定区:新认定、新迁入最高资助20万元。
宝山区:新认定(含重新认定)奖励25万元,新迁入奖励20万元。
奉贤区:奉贤青村镇首次认定奖励5万元,重新认定奖励3万元。
普陀区:对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其管理团队3-48万元的奖励。
临港自贸区:首次认定奖励25万元。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张江分园首次认定或新引进奖励25万元;张江核心园张江科学城首次认定奖励25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以及创新,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福利政策,那么对于高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五、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六、延长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