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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工业企业稳岗用工、扩大生产、扩大投资奖励申报时间、奖励

2023-03-02 09:38:3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4

广州南沙区工业企业稳岗用工、扩大生产、扩大投资奖励申报时间、奖励

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保障工业企业稳岗用工补贴(包括留工生产补贴与稳岗复产补贴)、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奖励、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奖励申报,请各镇(街)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及实施,请符合条件企业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时间

(一)保障工业企业稳岗用工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28日。其中企业须在4月26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在4月28日前将盖章纸质申报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28日。其中企业须在4月26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在4月28日前将盖章纸质申报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16日。其中企业须在2月13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在2月16日前将盖章纸质申报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广州南沙区工业企业稳岗用工、扩大生产、扩大投资奖励申报时间、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保障工业企业稳岗用工

(1)支持企业留工生产。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对正常生产的、注册登记地在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1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实际上岗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员工留工生产补贴。

(2)支持企业稳岗复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2023年新入职且3月31日前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上的员工,分别按每人10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员工稳岗复产补贴。

(二)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

对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6%(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基础补贴30万元,并按每亿元产值增量10万元的标准给予增量补贴。两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对2023年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纳入统计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含)以上,50亿元(含)-100亿元、30亿元(含)-50亿元、10亿元(含)-3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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