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3年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标准
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
1、申报基本条件
①企业成立2年以上;
②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③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以上或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④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
2、专项条件(至少需要符合一类指标)
(1)专业化评价指标
a.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
b.产品和服务在产业链某个环节中处于优势或关键地位;
c.或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或省市前列;
d.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 、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
(2)精细化评价指标
b.采用先进管理方式,例如5S管理 、卓越绩效 、ERP 、CRM 、SCM等;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c.或产品通过国际国内通行的质量 、安全或品质等认证;
d.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化评价指标
拥有自主品牌;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或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 、驰名商标 、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获得“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国家 、省 、市工信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品牌荣誉称号 。
(4)新颖化评价指标
a.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
b.或5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c.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d.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技术研究院 、企业工程中心等。
3、资助标准
地区 | 罗湖 | 光明区 | 深汕合作区 | 南山区 |
补贴金额 | 25 | 20 | 10 | 20 |
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
1、申报基本条件
①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企业上年总资产和营业收入:珠三角核心区需达3000万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 、北部生态发展区需达2000万以上;
③近两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且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④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
2、转项条件(符合至少一类评价)
(1)专业化评价
①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高层次人才,珠三角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占比40%以上,其他地区占比30%以上。
②精细化评价指标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 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③特色化评价指标 。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 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 、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 老字号” 、驰名商标 、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④新颖化评价指标 。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 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3、资助标准
地区 | 深圳市 | 罗湖 | 光明区 | 宝安区 | 龙华区 | 坪山区 | 大鹏区 | 龙岗区 | 南山区 |
补贴金额 | 20 | 50 | 30 | 20 | 20 | 20 | 10 | 10 | 20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1、申报条件
(一)我市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三)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2、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1、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5、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3、资助标准
地区 | 深圳市 | 罗湖 | 光明区 | 宝安区 | 龙华区 | 坪山区 | 大鹏区 | 龙岗区 | 南山区 | 深汕特区 |
补贴金额 | 50 | 100 | 100 | 50 | 50 | 50 | 25 | 20 | 2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