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成都高新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

2023-03-07 20:50:1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

2023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一)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依规履行统计报表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承建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获得相应奖项的建筑施工(承建)企业;

(三)申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受到招标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事项

(一)支持大型建筑企业落地建立区域总部、运营基地、生产基地政策奖励资金;

(二)支持企业晋升资质政策奖励资金;

(三)支持优质工程政策奖励资金。

三、申报规程

(一)支持大型建筑企业落地建立区域总部、运营基地、生产基地

凡具备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成都高新区并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迁入的第一年度产值达到10亿元、6亿元、2亿元,且前三年度产值累计达到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申报条件

支持方向一: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将总部迁入成都高新区并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迁入第一年年度产值达到10亿元,且前三年年度产值累计达到50亿元以上的企业;

支持方向二: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将总部迁入成都高新区并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迁入第一年年度产值达到6亿元,且前三年年度产值累计达到30亿元以上的企业;

支持方向三: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将总部迁入成都高新区并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迁入第一年年度产值达到2亿元,且前三年年度产值累计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

2.支持标准

(1)符合支持方向一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符合支持方向二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符合支持方向三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企业晋升资质

高新区在册建筑业企业新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获批后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予以奖励的企业依据资质等级当年产值需达到2亿元、1亿元、5000万元(含)以上。

1.申报条件

支持方向一:建筑业企业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获批当年年产值达到2亿元的企业;

支持方向二:建筑业企业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获批当年年产值达到1亿元的企业;

支持方向三:建筑业企业晋升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获批当年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企业;

2.支持标准

(1)符合支持方向一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符合支持方向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符合支持方向三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优质工程

对高新区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工程类奖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天府杯”、“四川省优质结构工程”等省级工程类奖项的,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芙蓉杯”、“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等成都市级工程类奖项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支持方向一:高新区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等国家级工程类奖项的施工承建企业;

支持方向二:高新区工程获得“天府杯”、“四川省优质结构工程”等省级工程类奖项的施工承建企业;

支持方向三:高新区工程获得“芙蓉杯”、“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等成都市工程类奖项的施工承建企业。

2.支持标准

(1)符合支持方向一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符合支持方向二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符合支持方向三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3月6日9:00一2023年3月23日17:00

五、申报流程

(一)登录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网,按照右侧“智能客服”-“网站指南”提示完成个人注册、企业绑定等前置操作(已进行过高新通注册的请跳过该步骤);

(二)进入“政策通”,点击“申报入口”或“查看更多”,在政策申报模块下点击“2023年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点击所要申报事项右侧的“立即申报”;

(三)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下载附件模板,并填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四)等待初审、复审结果。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提示,初审、复审结果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如“初审驳回”或“复审驳回”,请企业登录“高新通”,进入网页右上角“个人中心一政策通→申报政策记录”,点击“编辑”,根据部门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如“初审通过”,请企业继续等待复审结果;(在审核过程中,企业可点击“撤回”重新修改资料,提交后将从头走一次流程,“初审通过”后系统将关闭“撤回”功能)如“复审通过”,请企业继续等待拨付名单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在成都高新区官网和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网公示;

(五)公示结束后,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提示,结果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如“拨付名单驳回”,则企业失去此次申报资格。如“拨付名单通过”,请登录“高新通”,进入网页右上角“个人中心→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填报收据信息,下载打印收据,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扫描为PDF上传,等待收据审核;

(六)收据审核通过后,等待部门拨款,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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