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上企业划分标准2023
在深圳,企业老板都知道政府对企业有很多实实在在的补贴项目,像社保补贴,房租补贴,设备补贴,研发费用补贴,营收增长补贴等等。这些补贴少则几千,几万元,多的有几十万,几百万的补贴金额。在这众多的补贴项目中,有一项补贴政策,相对容易获得,但是很多企业往往都会错过申请领取,这项补贴就是对“规上企业”补贴的10万元(有的是20万元,30万元)。
“规上企业”荣誉牌匾
我们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规上企业”。“规上企业”全名为“规模以上企业”,字面意思上就是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规上企业”是指经济指标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是各级政府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营收是衡量企业重要标准)。“规上企业”又叫“四上企业”,分别由贸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组成。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1)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2)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3)住宿和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统称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3、资质内的建筑、房地产企业:
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以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
(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了解了什么是“规上企业”,那么深圳对“规上企业的”奖励政策是什么呢?一般情况下只要是认定了“规上企业”,即可获得10万元的资金补贴(有的是20万元,30万元)。
在深圳有大量的制造业企业,每年都有数千家企业被认定“规上企业”,还有更多的企业实际上已经符合认定“规上企业”,但是当年没有被“认定”,很可惜的就错过了获得10万元的资金补贴。有资格的企业之所以会错过认定“规上企业”,是因为不了解认定“规上企业”的工作流程,时间安排。
认定“规上企业”的工作,是“当年”就要去企业所在的街道办申请(备案),“当年”由街道办具体办事员“纳入统计”,只考核“当年”营收是否达到2000万元,街道办具体办事员会在指定的工作时间内做好“统计工作”,过期无效。
这里面有两个最容易被企业忽视的重点:第一个重点,认定“规上企业”必须由街道办具体办事员先“纳入统计”,这是必须要走的流程。街道办具体办事员只会在指定的时间内做企业的“纳入统计”工作,一般是在9月底开始,10月,11月底结束这项“纳入统计”工作,有的会延迟到12月底,或者延迟到次年。所以企业要及时跟街道办电话确认一下,街道办什么时候开始“规上企业”的“纳入统计”工作。
第二个重点,这个统计工作,是统计当年的营收数据。举例:此刻是2022年8月份,认定企业是否是“规上企业”,就看2022年一整年的营收是否会超过2000万元。这时候,很多企业就有一个疑惑:街道办是2022年9月份(或者10月份)就开始统计工作,2022年还没有过完,我不知道2022年全年营收能不能超过2000万元。
企业有这个疑问是正常的,但是不要过度担心,无论企业在2022年能否达到2000万元,或者企业预测2022年营收可以达到2000万元,都是可以及时跟街道办联系,告诉街道办具体办事员,企业2022年营收是可以达到2000万元的。此时,街道办具体办事员,就会对企业做详细的记录。这个重点就是让街道办把企业的信息先记录下来,等到2022年12月底,企业营收是否真实达到2000万元,街道办具体办事员会根据之前的企业信息记录进行一一比对。
如果企业营收达到2000万元,那么企业就被认定“规上企业”,如果企业营收没有达到2000万元,也没有任何的影响,但是如果企业没有提前及时跟街道办说,没有让街道办记录自己企业的信息,即便企业2022年营收达到2000万元,企业也不会被认定“规上企业”。错过了2022年的“规上企业”认定,只能从2023年重新开始,无论2022年的营收是几千万,上亿,对2023年的“规上企业”认定没有任何帮助。
总结一下,“规上企业”认定只看当年的营收数据,无论企业营收当年是否达到2000万元,都要提前找街道办确认“纳入统计”的工作时间安排。只要当年“纳入统计”,次年就可以领取深圳市的“规上企业”资金奖励。
2023年规上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不同行业的特点设定不同的标准:
1、就业人数。不同行业的就业人数标准不完全一样,有的是20人,有的是10人,有的是30人多一点。
2、营业收入。这是很重要的标准,营业收入有100万、200万、300万、500万、1000万,行业不一样,标准是不一样的。
主要是按照这样一些标准划分的。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一、2022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闭知小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二、中小型企业的查询方式如下:
1、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
2、点击市民中心进入;
3、点击国务院服务进入;
4、然后点击市场监管,小微企业名录查询;
5、在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界面输入区域和企业信息并点击查询即可。
二、中小企业的特点如下:
1、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相对有限,既无法通过产品多样化分散风险,也无法在某一特定产品的大规模生产方面与大企业竞争;
2、经营范围宽,行业齐全,要点多,大量投资的设备和技术优势可以通过批量生产和单件产品来充分实现,但大批量生产的单件品种只能在某些主要方面满足社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3、中小企业是科学、技术和创新增长最快的力量,产品的小型化和分散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总之,企业划型标准是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条 国务院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樱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脊态慎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