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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时间、要求

2023-03-18 09:59:1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4

江门市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时间、要求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组织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提交佐证材料,将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式3份连同推荐上报文、《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局。

二、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并提交佐证材料清单中要求的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在符合《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组织推荐 1 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产业发展水平高、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治理服务完善、细分领域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推荐 2 个以上(其中深圳市 3 个以上),但不得超过 5 个。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认定的 2023 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基础上,择优组织推荐申报 2023 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再另行组织开展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

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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