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最高资助5000万元!

2023-03-18 16:39:2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1

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01、入库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且未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支持。

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2022年7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5.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400万元。

7.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02、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原则上按地区奖补比例上限予以支持,地区内奖补比例保持一致,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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