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发〔2023〕52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所属企业申报,现将我市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附件,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4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企业申报材料要求。第五批“小巨人”申报企业需提供:申请书纸质件(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第二批“小巨人”复核企业需提供:复核申请书纸质件(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以上资料要求A4纸双面印刷,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分开装订,佐证材料要求有书脊(市-区-企业名-佐证材料)。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限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