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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3年度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第一批)申报时间、奖励

2023-04-01 08:33:22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9

东莞市2023年度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第一批)申报时间、奖励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 年市场监督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5号)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东莞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5),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20 个自然日内。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二、项目类别

(一)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二)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三)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

(四)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

(五)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

三、奖励额度

(一)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二)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三)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四)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资助额度为30万元;

(五)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本次申请无效,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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