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申报条件、资助额度和申报时间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
二、任务要求
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支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
三、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为15万元。
四、具体工作
(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市的特色产品进行全面调研、挖掘,完成2个以上(含2个,下同)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色产品拟申请的地理标志名称及由来、建议的保护地域范围、产品现行有效的专用标准或管理规范、证明产品特性的材料等方面(详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第二条、第六条和第十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紧紧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申报主体,协助、指导相关申报单位完成1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
(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宣传。组织开展1场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及使用的相关培训。通过地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宣传推介东莞市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外界消费者对我市地标产品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增强地标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为申请单位提供协助和指导,争取完成1批次以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五、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且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1年以上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具有从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和培育相关经验;
(三)具有从事地理标志保护研究的专家团队;
(四)不接受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
六、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七、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逾期将不接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