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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落户奖励汇总!!

2023-04-01 16:04:29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3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准备今年申报的企业可要抓紧时间了哟~

本期小编汇总了广州市及各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落户的奖励政策,赶快收藏起来吧

广州市

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

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

首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额外奖励 10 万元。

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申报金额在 1000 万元(含)到 5000 万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 20 万元,5000 万元(含)到 1 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 40 万元,达到 1 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 70 万元。

以上奖励累计最高 100 万元。

---《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黄埔区

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

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研发费用在 1000 万元(含)到 5000 万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 20万元;5000 万元(含)到 1 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 30万元;研发费用达到 1 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 50 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珠区

对新迁入的“四上”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连续3年按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70%给予贡献奖;

对存量“四上"高新技术企业, 符合条件的,按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增的70%给予预献奖。

新迁入“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百家创新标杆企业、境内上市企业等入驻科技创新载体、文化创意园区(基地、聚区)且符合条件的,分2年合计给予最高100万元租金补助。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3 个部门关于印发海珠创新岛“1+6+1”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修订版)

花都区

对当年度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当年首次纳入花都区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迁入花都区并符合前述条款,且完成工商、税务变更手续的,享受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广州市花都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2021-2023)》(征求意见稿)

南沙区

对从广州市以外地区新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对首次由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区内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首次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成功入库的区内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在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落户奖励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番禺区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对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番禺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从化区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四上”企业额外奖励 10 万元。

遴选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 3 万元申报奖励;

按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额度分别给予奖励:研发费用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研发费用 1000 万(含)以上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研发费用 5000 万元(含)以上的,给予 30万元奖励。

---《从化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荔湾区

注册在荔湾区,属于非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给予1000元奖励,其中属于“四上企业”的,给予5000元奖励,被评为“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额外给予5000元奖励。

注册在荔湾区,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属于“四上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注册在荔湾区“白鹅潭商务区”或“海龙围科创区”或“科创载体”范围内的,且属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内的新迁入荔湾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四上企业”的,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荔湾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白云区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四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不少于50万的按2%研发费用给予奖补,激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活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上”企业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

---《广州市白云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增城区

对经我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额外奖励。其中,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奖励金额增加至50万元,未纳入“四上”企业库的增加至30万元。

广州市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适用上述认定奖励政策。

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升级发展,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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