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此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了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律师的考试时间:
经济(初级、中级):11月11日、12日(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
经济(高级):6月18日(高级知识产权师)
专利代理师:7月1日、2日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9月16日、17日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10月15日
2022年经济(初级、中级)补考时间:4月8日-9日
鉴于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7月1日-2日,现将广大考生关心的有关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一、专代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考生均通过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16日。
报名网址:http://agent.cnipa.gov.cn:8000/sipo/index.action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
报名合格人员于6月26日至7月2日期间,通过考务系统自行打印2023年考试准考证。
三、专代考试收费标准
科目 |
单位(元/科) |
专利法律知识 |
63 |
相关法律知识 |
63 |
专利代理实务 |
67 |
注意:考生报名审核通过之后,才能通过考务系统缴费。(各考点收费略有差异,具体以考务系统中公示的为准)
四、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五、本科、专科理工科目录对照表查询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官网本科专业目录对照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003/t20200303_426853.html。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官网专科专业目录对照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1511/t20151105_217877.html。
六、考站选择
考站信息及考站选择,将第一时间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延伸阅读:此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通知提到,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其中就包括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分10个专业,2019年改革时,知识产权作为唯一一个新增专业加入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知识产权职称命名为:助理知识产权师(初级)、知识产权师(中级)、高级知识产权师(副高级)、正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
关于公布《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经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审定,现将《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pdf
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23)
国家知识产权局 制定
二O二三年四月
第一部分 专利法律知识
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论
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 熟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掌掘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极念和规定。
第一节 专利基础知识
一、专利制度概要
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2.专利体系及特点
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的性质 先申请制 先发明制 登记制 初步审查制 实质审查制
3专利制度的作用
二、中国专利制度
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
中国《专利法》的制定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 中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2.诚实信用原则
3.中国专利制的要特点
先申请原则 三种专利类型 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 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
4.中国专利度行政与法机构
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 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 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
5.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第二节 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
一、相关概念
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
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 中国港澳台申请人 外国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申请专利的权利 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补适用及其区别
3.专利人的概念
4.有权的行使
二、权利的归属
1职务发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 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 产权激励措施
2.非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
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 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
4.委托开发完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 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
三、申请专利行为的规范
1.非正常申请利行为的界定
2.非正常申请专行为的现形式
3.对于正常请专为的处理施
第三节 专利代理制度
一、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的概念 专利代理的作用
二、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
1.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申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 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的解散、注销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 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和注销
2.专利代理师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件 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 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的条件和程序 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变更 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专利代理执业和监管
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方式 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 保密义务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 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息公示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四、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
1.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
举报投诉的情形和层级 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
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情形
4.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行政处罚
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种类 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 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
5.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情形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
6.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对象 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类型
五、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申请办理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条件和程序 代表机构的审批和备案 代表机构
的业务范围
六、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职责 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 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管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基本要求
掌据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第一节 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
一、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
1.发明
产品发明 方法发明 对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
产品的含义 产品的形状 产品的构造 产品的形状与构造的结合 适于实用 新的技术方案 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的载体 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富有美感并适子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法律”的含义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2违反社公德的发明创造
“社会公德”的含义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3.公利益的发明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含义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进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遗传资源”的含义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的定义
5.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的定义 科学理论的定义 科学发现、科学理论与发明的区别 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
6力活动的和
智力活动的定义 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申请主题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原则
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诊断方法的定义,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疾病治疗方法的定义,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 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 外科手术方法的定义 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8.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的定义 植物的定义 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方式 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生物学方法 非生物学方法 可授予专利权的动物和植物生产方法
9.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
原子核变换方法的定义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原子核技术发明10.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平面印刷品的定义 针对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而作出的外观设计 标识作用
第二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一、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的定义 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 出版物公开 使用公开 以其他方式公开
二、新颖性
1.新颖性的概念
新颖性的定义
2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的定义 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抵触申请的效力
3.断新性的原则和基准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 单独对比原则,具体(下位)概念与一(上位)概念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数值和数值范围 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审查原则 化学领域发明新颖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 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审查规定
4.不新颖的限期宽限期的定义 宽限期的效力 宽限期的期限 适用宽限期的情形 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时间限制 有权主张适用宽限期的人 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条件 二次公开适用宽限期的条件 适用宽限期的国际展览会 适用宽限期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 首次发表的含义 首次展出的含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含义证明材料
5.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原则 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专利申请 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
三、创造性
1.发明创造性的概念
发明的创造性的定义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显著的进步
2.发明判断创性的原则和基准
准判断创造性的方法和步骤 技术效果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开拓性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组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斯 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判断创造性时需者虑的其他因素,化学领域发明创造性判断的其他若于规定药品专利电请补充实验教拒的规则 但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规定
3.实用新型创造的判断
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时应当考患的技术特征 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标准
四、实用性
1实用性的概念
实用性的定义 实用性涉及的产业范畴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含义“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含义
“积极效果”的含义
2.判断实用性的原则和基准
实用性的审查原则 无再现性 违背自然规律 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无积极效果
第三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一、现有设计
现有设计的定义和范围 “惯常设计”的含义 判断客体 判断主体
二、不属于现有设计
1、判断基准
外观设计相同 外观设计实质相同 相同或者相近种类
2、判断方式
单独对比 直接观察 仅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对象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设计要素的判断
三、不存在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的定义 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抵触申请的判断依据
四、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县有明显区别
不具有明显区别的情形 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现有设计对比,现有设计的转用,现有设计及其特征的组
转用或组合手法的启示 独特视觉效果
五、不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含义 “合法权利”的主要类型 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判断
第三章 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
基本要求
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满足的各项要求
第一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一、请求书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书的法律效力 请求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及其应当满足的要求 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及其主要内容
二、权利要求书
1.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的法律效力 权利要求的类型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的含义 权利要求书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主要情形 “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含义 权利要求书中不得采用的用语 权利要求书的编号规则 对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的要求 权利要求书中采用附图标记的规则
2.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含义 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应当记我的内容 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划分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原则和方式允许不采用两部分方式损写独立权利要求的情形
3.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的损写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应当记我的内容从屈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含义 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的限制
三、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
1.说明书
说明书的法律效力 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实用新型的含义 说明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 说明书的整体撰写要求 说明书各部分应当满足的撰写要求
2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的法律效力 说明书附图与说明书文字部分的关系 实用新型说明书的附图
四、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说明书摘要的法律效力 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的撰写要求 说明书摘要附图的选择
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1.单一性的概念
单一性要求 总的发明构思的含义 特定技术特征的含义
2.单一性原则法
检索前单一性的判断 检索后单一性的判断 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
性判断 从屈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六、对于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特殊要求
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请求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 保藏证明 存活证明 提供保藏要求的法律意义 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期限 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期限
七、对于涉及遗传资源申请的特殊要求
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 遗传资源的原始来源 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的填写
第二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一、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的法律效力 请求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及其应当满足的要求 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及其主要内容
二、图片或者照片
1.外观设计图片者片法律效力
2.片者照片提交要求立体产品的视图要求 平面产品的视图要求 色彩的要求 视图名称及其标注 图片的绘制 照片的拍摄图片或者照片的缺陷
三、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的法律效力 简要说明应当包括的内容 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情形
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1.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
相似外观设计的定义 相似外观设计的判断方式 相似外观设计的项数 同一产品的认定
2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
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的定义 同一类别 成套出售或者使用 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
3.成套产品中不应包含相似外观设计
4.合案申请的外观设计应当分别具备授权件
第四章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
基本要求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 熟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掌握关于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规定和原则;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申请日
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的作用
二、优先权
优先权的定义 优先权日 优先权的期限 优先权的种类 优先权的效力 多项优先权
三、申请号
申请号的组成 申请号的含义 申请号的给出 申请号的作用
四、期 限
1.期限种
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
2期限的计算
期限的起算日 期限的届满日 期限的计算
3期限的延长
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 请求延长期限的理由 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
4.耽误期限的处分
期限处分的种类 补救措施
五、费用
1费用的类别
2.费用的减缓
允许请求收费减缴的费用种类 请求减缓的手续及其审批
3费用的缴纳期限
4费用的缴纳方式
银行或邮局汇付 现金、支票或移动终端面付 网上支付 缴费日 缴费信息的补充
5.专利费用的退款、存和查询
暂存 退款的原则 退款的请求 退款的效力 查询费用的范围和方式
6费用类别的转换
第二节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一、专利的申请及受理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应提及形式
书面形式 电子文件形式 标准表格 证明文件 签字或者盖章
2专利申请的受理
(1)专利局代办处
(2)受理地点(3)专利申请的受理受理条件 不受理的情形 受理程序(4)其他文件的接收(5)申请日的更正(6)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7)查询
3.文件的递交和送达
送递交日的确定 文件递交的方式 其他有关文件的提交 文件统一格式 文件送达方式 文件送达的确定送达日的确定
4.申请 在香港特别政区获得专利保护
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申请和请求的原则
6委托专利代理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委托书 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
7.指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指定 代表人的权利
8.优先权请求
要求外国优先权 要求本国优先权
二、保密专利申请与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1.保密的范围
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 涉及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
2.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申请的保密确定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保密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解密程序
3.向外申请的保密专利审查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 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保密审查的程序 擅自向外申请专利的法律后果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
1.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2.发明专利申请审的原则3文件的形式审查4.手合法性审查5.显实质性审查6.材料请的审查7.提前公布申明
四、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1.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请求的期限 请求实质审查的人 实质审查请求手续
2.实质审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请求原则 听证原则 程序节约原则
3.实质审查
审查的文本于检索 对缺乏单一性申请的处理 优先权的核实 全面审查 不全面审查的情况 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审查意见通知书 继续审查 会晤 电话讨论及其他方式 取证和现场调查
4.驳回决定和授权通知
驳回申请的条件 驳回的种类 驳回决定的组成 发出授权通知的条件
5.实质审查程序的终止、中止和恢复
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
2.实新型专审审则
3文件的形式审查
.4.手合法性审查
5.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6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
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外设计专利请审查的范围2文件的形式审查3.手性审4.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5.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
七、答复和修改
1.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答复的期限,答复的方式 答复的签署 修改的时机 修改的要求于允许的修改于不允许的修改,修改的方式
2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通知书的答复 允许的修改 不允许的修改 申请人主动修改 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审查员依
职权修改的内容
3.涉及外观设计专利请的答复和修改
通知书的答复 修改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申请人主动修改 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八、分案申请
分案的情形 分案申请请求书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 分案申请的发明人 分案申请的时间 按审查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递交时向 分案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的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特殊规定
九、审查的顺序
般原则 优先审查 预市服务 延迟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启动
十、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
1.专利权的授予
(1)授权程序
授予专利权通知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登记手续 颁发专利证书 登记和公告授权决定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2)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的格式 专利证书副本 专利证书的更换 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电子专利证书(3)专利登记铺
专利登记簿的格式 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专利登记簿副本
2.专利权的终止
年费 滞纳金 期满终止 欠费终止 主动放弃专利权
十一、其他手续
1撤回专利申请sheee
撤回专利申请的时间 撤回专利申请的程序 提出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后的效力
2.著录项目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缴纳期限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 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
3.权利的复
适用范围 恢复权利请求手续的办理 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
4.中止程序
中止的定义 请求中止的条件 请求中止的手续和审批 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的中止 因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中止的范围,中止的期限,中止程序的结束
5.案卷及登记的阅、复制和保存
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查阅和复制程序 保存期限 销毁
6.请求作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请求出具评价报告的主体 评价报告的客体 请求的受理条件 作出评价报告的部门 评价报告的作出一评价报告的内容 评价报告的查阅与复制 评价报告的更正 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
7.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
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电子申请的接收和受理 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 电子发文
十二、行政复议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行政复议
复议参加人 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申请与受理 审理与决定 期间与送达
2申请复议的范围
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不能申请复议的情形
第五章 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基本要求熟悉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制度和程序; 掌握复审请求与无效宜告请求的审查原则及规定: 掌握关于口头市理的规定。
第一节概 要
一、专利复审和无效部门的任务
二、审查原则
合法原则 公正执法原则 请求原则 依职权调查原则 听证原则 公开原则
三、合议审查
四、独任审查
五、回避制度
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回避请求的提出 回避请求的处理
六、审查决定
审查决定的构成 审查决定的出版
七、更正及驳回请求
八、对专利复审和无效的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
可以请求司法救济的情形 诉讼时效 管辖法院 对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
第二节 专利申请的复审
一、复审程序的性质
二、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
1.形式审的内容
复审请求客体 复审请求人资格 期限 文件形式 费用 委托手续
2形式审查通书
三、复审请求的前置审查
四、复审请求的合议审查
理由和证据的审查 修改文本的审查 审查方式
五、复审决定
复审决定的类型 复审决定的送交 复审决定的效力
六、复审程序的中止(参见本大纲第四章相关部分)
七、复审程序的终止
第三节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
一、无效宣告程序的性质
二、无效宣告请求应当道循的其他审查原则
事不再理原则 当事人处置原则 保密原则
三、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
1.形式审查的内容
无效宣告请求客体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以及理由和证据 文件形式 费用 委托手续
2形式审查的通知书
四、无效宣告请求的合议审查
审查范围 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 举证期限 审查方式 案件的合并审理 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
五、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参见本大纲第四章相关部分)
六、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送交、登记和公告
七、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同样发明创造的处理
专利权人相同 专利权人不同
八、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
无效宣告程序终止的情形 无效宣告程序不终止的情形
第四节 口头审理
一、口头审理的性质
二、口头审理的确定
请求口头审理的理由口头审理请求的提出 合议组依职权确定 再次口头审理的确定 巡回口头审理的确定
三、口头审理的通知
口头审理通知书 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当事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法律后果 口头审理参加人
四、口头审理前的准备
五、口头审理的进行
口头审理的第一阶段 口头审理的第二阶段 口头审理的第三阶段 口头审理的第四阶段
六、口头审理的中止
七、口头审理的终止
八、口头审理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的缺席 当事人中途退庭 证人出庭作证 记录 旁听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一、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法律适用
二、当事人举证
举证责任的分配 证据的提交
三、对证据的调查收集
四、证据的质证和审核认定
证据的质证 证据的审核 证据的认定 证人证言 认可和承认 公知常识 公证文书
五、其他
互联网证据的公开时间 申请日后记载的使用公开或者口头公开 技术内容和问题的咨询、鉴定 当事人提交的不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处理
第六章 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
基本要求
熟悉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的期限及专利权保护范围: 掌握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及救济方法: 掌握其他专利纠纷与救济方法:掌握有关专利的推广应用和强制许可的规定: 掌握有关专利管理和运用的知识技能。
第一节 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专利的权利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含义 “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含义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的含义 “使用”专利方法的含义 “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含义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含义 “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含义
2.放弃专利的权利
放弃专利权的法律效力 放弃专利权的方式
3.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
允许标注专利标识的期限 标注专利标识的载体 专利标识的标注方式 标注专利标识不当的法律后果
二、专利权的期限
1专利权的生效
专利权生效的条件 专利权生效的时间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临时保护
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权保护期限的含义专利权保护期限的计算方式 专利授权期限补偿 药品专利期限补偿
第二节 专利侵权行为与救济方法
一、专利侵权行为
1.专利侵权行为类型
侵犯产品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 侵犯方法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2专利侵权的判定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确定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说明书及其附图的作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照片或图片的作用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的作用
(2)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全面覆盖原则相同侵权的含义 等同侵权的含义 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含义 等同特征的概念(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权利用尽 先用权 为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使用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 药品和医疗器被的行政审批例外
3.实施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
二、教济方法
1协商
2.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和处理
(1)处理
处理的事项 请求处理的条件 处理的管辖 处理请求的提出 处理的程序 处理的措施 处理的合并 处理的口头审理 处理决定的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2)赔偿数额的调解
(3)调查取证
证据收集 抽样取证 证据的登记保存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