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济南税收优惠政策,济南小微企业补贴政策2023

2023-04-07 23:18:31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8

济南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成长迅速,已成为我国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再添助力。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39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具体包括:

一、减免税费负担

1.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5.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6.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8.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9.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10.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11.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12.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13.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4.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15.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6.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18.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9.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20.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21.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2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3.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4.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2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6.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27.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8.金融机构向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9.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项目免征增值税

30.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

31.账簿印花税减免

三、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32.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33.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34.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35.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36.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37.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38.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3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附件: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济南小微企业补贴政策2023

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科技型企业

受补助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2年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2021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或菏泽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注:已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但尚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批复证书编号的企业先行申请补助。)

(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受补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或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批准建设的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

2.孵化运行绩效良好,有1家(含)以上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

3.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严重的科研失信行为。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补充、确认。经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补充、确认有关信息,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管理系统,并参照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见附件1)或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孵化载体类)(见附件2)在线填报信息,填报完毕后提交所在市科技局审核。

(二)审核上报。各市科技局在系统中分别对企业和孵化载体的补助资金信息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1.企业类:各市科技局参考省科技厅初步筛选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名单(名单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市,对不在名单中的企业也要仔细核实资格,符合条件的一并申报),在系统中审核企业提交的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并导出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省科技厅。

2.孵化载体类:各市科技局在系统中审核孵化载体提交的补助资金申请,并导出推荐孵化载体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组织所属企业和孵化载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补充和确认工作。省科技厅受理各市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二)各市科技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推荐对象须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各市科技局请于推荐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函及相关汇总表(一式两份)书面报送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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