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3)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5)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6)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7)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8)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9)已认定为市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但尚未通过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备案的企业。
二、申请材料
(1)《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请书》;
(2) 近三年财务3报表(负债表、损益表、现流表);
(3) 知识产权相关证明;
(4) 企业特性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