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2021年度第三批科技创新政策拟兑现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长丰县委 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丰县“强产业、强建设、强品质”三强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21〕2号)及关于印发《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2018〕27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长丰县第三批科技创新政策拟兑现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4月 20日至2023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