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海南、浙江、天津、兵团、西藏5地发布2023年高级知识产权师考务安排通知!现共有22地区发布通知!
2023年高级知识产权师考试时间:6月18日
2023年高级知识产权师报名时间汇总 |
|
省市 |
报名时间 |
云南 |
4月26日-5月6日 |
贵州 |
4月26日至5月5日 |
山西 |
4月26日至5月5日 |
西藏 |
4月26日—5月7日 |
吉林 |
4月28日-5月11日 |
四川 |
4月26日-5月10日 |
内蒙古 |
4月26日-5月10日 |
兵团 |
4月26日-5月14日19:00 |
上海 |
4月27日-5月8日 |
江苏 |
4月27日~5月9日 |
河南 |
4月26日-5月6日 |
湖北 |
5月4日-5月14日 |
江西 |
4月28日-5月8日 |
重庆 |
4月28日-5月9日 |
青海 |
4月28日-5月8日 |
安徽 |
4月28日至5月8日 |
福建 |
4月28日至5月8日 |
山东 |
4月28日—5月11日 |
海南 |
4月28日—5月11日 |
天津 |
4月29日至5月8日 |
新疆 |
5月4日—5月14日 |
浙江 |
5月4日—5月13日 |
报名通知全文(点击标题查看):
上海、四川、云南、吉林、河南、湖北、重庆、青海、内蒙古
江苏、山东、江西、贵州
安徽、新疆、福建、山西
海南、浙江、天津、兵团、西藏(见下文)
报名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考试大纲:
2023年高级知识产权师考试大纲公布
高级知识产权师报名条件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级知识产权师/经济师各地报名时间略有差异,但基本都在这个时间左右
01、天津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形式及科目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高级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见附件)。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0:00至5月8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经济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 核查流程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9日0:00至5月8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4月30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9:00至15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21〕96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9:00至17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将于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高级考试应试人员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2333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3年4月24日
02、浙江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03、海南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安排,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报名资格核查和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科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详见附件1)。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和批次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
五、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自动核核或在线核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将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并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不实承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5月11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和网上缴费(详见附件3)。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1元。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申请办理(详见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八、成绩发布和考后复核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对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8399、65339752、65351474
受理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批次设置及时间 安排表
2.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4.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考试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的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0年前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二、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及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附件3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三)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四)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
二、资格核查
(一)在线核查。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报名资格核查将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方式进行。核查通过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不通过的,须到现场人工核查。
(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采取人工在线核查的方式进行。
1.现场核查对象: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以上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核查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进行报名资格核查和报名确认,咨询电话:65375001.
2.核查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2)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其他有关材料。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确认后,应于4月28日至5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10日-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六、证书查询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进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纸质证书发放相关信息或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04、兵团
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将于6月18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高级经济考试兵团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6月18日
上午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三、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具体由各师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依据报名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下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五)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六)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报名及相关事宜
报名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注册用户。首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名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或信息维护。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报名平台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或联系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2.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名人员无需再上传。
3.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报名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名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名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人工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现场核验。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以上须进行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4.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核验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95070)咨询。
(四)报名、核验、缴费、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14日19:00截止
核验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15日19:00截止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1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
成绩查询时间:考后60日内
六、考点设置
高级经济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经济考试高级考试费和考务费每人每科99元。
八、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师市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师市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3年4月24日
05、西藏
关于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6月18日举行,分两个批次实施。
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一批次)
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二批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查阅点击:http://www.cpta.com.cn/test/78.html)。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5月7日。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在考试合格后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2)累计从事经济业务的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3)已取得的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4月26日—5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4月26日—5月8日,截至时间为5月8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14日—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高级经济设10个专业类别,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
(二)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四)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www.cpta.com.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考试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