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政策汇总
南山区:
一、政策内容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每家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二、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企业营收增长率、研发投入比例数据给予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档次给予相应资助,每家最高资助100万元。资助标准如下:
上年度营收(万元,用X表示) | 上年度营收增速 | 研发占比(用Y表示) | 资助金额(万元) |
1000≤X<10000 | 20%以上 | 5%≤Y<20% | 30 |
20%≤Y | 60 | ||
10000≤X | 20%以上 | 5%≤Y<20% | 50 |
20%≤Y | 100 |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3.同一年度不得与《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高成长企业支持计划同时享受资助。
四、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2023年5月7日18:00。。
宝安区:
一、扶持标准
该项目将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2021年以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且连续在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内;
3.企业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