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办公生产场地购置资助项目申报条件、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
对在盐田区新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后两个年度内的任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的企业,在我区购置自用研发办公和生产场地用房的,按购房总成交价的百分之十,分三年给予累计最高二千万元的资助,每年发放比例为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三十。
扶持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是2022年1月1日(含)后,在盐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盐田区办公生产场地购置资助项目申报条件、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
对在盐田区新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后两个年度内的任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的企业,在我区购置自用研发办公和生产场地用房的,按购房总成交价的百分之十,分三年给予累计最高二千万元的资助,每年发放比例为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三十。
扶持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是2022年1月1日(含)后,在盐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