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淮南经济开发区主任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淮开质评办[2023]1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准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依据《关于印发<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开管 (2021) 18 号)现就第三届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以下简称“主任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主任质量奖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及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有效期 4 年,原则上每次授奖组织总数不超过2家,可以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对象
园区范围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和提供服务的所有社会组织。
申报组织范围: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园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2、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重视组织文化建设。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主任质量奖”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能源、质量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有质量、设备、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4、近三年国家、省、市、区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
5、近 3 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和不讲诚信、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的;
6、获得主任质量奖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
(-)预登记: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填报《第三届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预申报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于 2023 年5月30日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
(二)正式申报: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7月3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
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企业或组织,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文明创建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优先推荐;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管理成熟度高的中小微企业择优推荐。
五、申报材料要求
(---)报材料包括:
1、《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申报表》(可登录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http://jkq.huainan.gov.cn/下载);
2、组织概述:根据 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 B 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 3000 字;
3、自评报告: 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
图表。字数不超过 5 万字:4、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所涉及到的证实性材料;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 (2020 年至2022年)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需完整、清晰、整洁。纸质申报材料使用A4 纸双面打印,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 PDF 扫描件一并发电子邮箱。实证材料原件在审查阶段由企业提供备查。
(三)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于 2023 年7月30日前截止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琦电话:3313887
邮 箱: sevency@foxmail.com
地 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 1号管委会 5楼 502
附:第三届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预申报登记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