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2.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建档立卡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无法提供证照的确实很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上传有审核结果的“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
3.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经厅领导同意,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求职创业相关政策
政策对象:求职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按具体求职创业人员补贴标准执行
申请条件:求职创业人员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
办理时限:30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霍山县人社局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无
咨询电话:5022567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权利:接受就业指导权、获取信息权、被推荐权、知情权、选择权、平等待遇权违约及求偿权
义务:服从国家需要的义务、向用人单位实事求是介绍个人情况的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测试及考核的义务、严格按照就业协议及其它合法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依照职责完成工作的义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