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福建省2023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22 20:29:52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8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福建省2023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一、资助范围

属于福建省向除中国以外的G20成员以及新加坡等国外(地区)申请,或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除发明专利无需实质审查的国家外,具体包括以下国家和地区: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土耳其、英国、美国、新加坡、丹麦、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并在2022年获得授权,且在2022年年底仍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

二、资助对象

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申请人)地址在本省(不含计划单列市厦门市,下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三、资助金额标准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4000元,获得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元。非职务专利按上述额度的50%给予资助。

每件国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每家企业(个人)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可获得专利资助国家或地区及资助金额标准清单见附件1)。

四、资助时间

(一)申报时间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申报人请登录福建省专利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系统申报窗口期:2023年5月25日一2023年6月30日(相关操作请在工作日时间9:00一18∶00进行)

(二)资格审核: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福建省专利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助资格审核工作。汇总报送前,应导出专利资助审批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汇总报送: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填写本辖区(含县、市、区)专利资助审批汇总表,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汇总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附件1

附件2

福建省专利资助网上办理流程

福建省专利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 专利资助系统)的开发、部署及测试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工作计划,系统将于近期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为方便申请人、提高工作效率,福建省专利资助申请工作将通过专利资助系统开展。凡符合通知规定的资助对象,均通过该系统在线提交专利资助申请的申请材料;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自辖区内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的在线受理与审批。

资助范围:

属于福建省向除中国以外的 G20 成员以及新加坡的国外( 地区)申请,或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并在 2022 年获得授权且在2022 年年底仍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

国外(地区)包含: 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土耳其、英国、美国、新加坡、丹麦、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具体可获得专利资助国家或地区及资助金额标准清单见附件 1.

资助对象:

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申请人)的地址在本省(不含计划单列市厦门市,下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以下简称:专利权人)

资助额度: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4000 元,获得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 1000元。非职务专利按上述额度的 50%给予资助。

每件国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 地区)每家企业 (个人)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二、省专利资助网上办理流程

(一)“专利资助系统”用户信息补全

使用“专利资助系统”时,需要对用户信息进行补全,个人用户和机构用户的补全内容有所不同。

具体操作:打开“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112.111.2.122:443/”,选择“公共服务”菜单进入“政务服务页面”,选择“福建省专利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在线办理”登录申报系统。

1.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用户

专利资助申请中的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用户,服务平台用户注册完成后,需对个人信息进行补全,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专利资助系统

用手机号登录服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首页上的“公共服务栏目下的“政务服务”进入“政务服务”页面,再点击“福建省专利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栏目下点击“我要办理”进入专利资助系统

(2) 补全个人信息

进入专利资助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菜单进入个人信息页面,补全个人的银行信息、所在归属地区等内容,保存后完成个人信息补全。

2.专利权人为机构的用户

专利资助申请中的专利权人为机构的用户,服务平台法人用户注册完成后,需对机构信息进行补全,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专利资助系统

用法人账号登录服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首页上的“公共服务”栏目下的“政务服务”进入“政策与申报”页面,再点击“福建省专利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栏目下点击“我要办理”进入专利资助系统。

(2)补全机构信息

进入专利资助系统后,点击“机构信息”菜单进入机构信息页面,补全机构的银行信息、所在归属地区等内容,保存后完成机构信息补全。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请网上申请流程

申报用户登录系统完成用户信息补齐操作。可正式开始专利资助申请申报。

具体操作: 进入专利资助系统,在系统左侧点击“业务办理”菜单,从左边点击的“资助申请”栏目,点击“通过 PCT/欧洲专利局资助申请”进入申请页,该入口支持通过 PCT 途径向除中国以外的 G20 成员以及新加坡的国外 (地区)申请或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的专利资助,点击“其他专利资助申请”进入其他专利资助申请页,该入口支持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资助PCT/欧洲专利局资助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1.检测专利号

用户输入 PCT 申请号或欧洲专利局号进行查询,系统反馈该专利的资助信息,系统根据专利号自动判断该专利是否可进行资助,若专利符合资助条件,按提示进入“资助申请信息确认”页面

2.确认资助申请信息

在“确认资助申请信息”环节,页面显示当前专利的专利权人信息、专利信息等,用户需协助系统完成确认操作。系统会在“省级资助类型”栏目中列出所属的资助类型 (职务/非职务),用户根据资助类型,核对资助金额是否正确,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资助申请,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国外 (地区)授权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 (必填 )。(2)国外 (地区)授权专利公告首页扫描件 (必填 )

3.打印专利资助申请表

打印“资助申请表”协议书,以备身份鉴权、存档使用

(三)专利资助申报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当前状态查询资助业务的办理情况

(四)专利资助资金发放

经审批合格的资助申请,申请人办理资助资金领取手续,操作如下:

1.个人用户资助资金领取手续

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申请资助审批通过后,首次领取资助资需通过身份鉴权模块发起用户身份鉴权申请,由专利所在地金,的经办人员进行身份鉴权审核,鉴权审批通过后,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将资助款发放到绑定的银行卡内。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资助申请表”协议书扫描件2专利证书扫描件3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专利权人银行卡扫描件。

注:个人用户只需鉴权一次即可(此前已身份鉴权过的用户无需该操作 )。

2.机构用户资助资金领取手续

专利权人为机构的,用户只要在系统中填写专利权人的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银行账号。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将资助款发放到机构银行账号内。

注: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资助申请参考 PCT/欧洲专利局资助申请流程,但是不支持自动判断功能

三、设区市专利资助申请网上受理流程

(一) 登录平台,进入专利资助系统

设区市专利资助经办人员 (以下简称“经办人员”) 使用经办账号 (由平台管理员分配账号 ) 登录一体化平台

具体操作: 通过一体化平台登录后,在莱单栏的“知识产权”下点击“专利资助”进入专利资助系统。

(二)专利资助申请受理

专利权人在系统中提交专利资助申请后,专利所在地的经办人员对申请记录进行审核,系统会自动对“专利信息”进行初审判断该专利是否可进行专利资助,并计算出资助金额,经办人员对申请人信息、专利信息、资助金额进行复核,并查看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判断是否符合资助申请要求,给予对应的审查结果 (通过或退回或转疑难专利)。

具体操作: 进入专利资助系统,在系统左侧点击“业务办理菜单,从左边点击的“资助申请管理”栏目进入“资助申请审核页面,页面显示当前所有待审核的专利资助申请记录,资助审核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资助受理审核页面

点击资助申请记录右边的“签收任务”按钮,将该任务签收再点击“任务办理”按钮,进入资助受理审核页面。

2.资助申请信息审核

进入资助受理审核页面后,显示“福建省专利资助申请表”经办人员对表中的“个人/机构信息“专利信息”“省级资助信息”进行核查,重点审查表中的“重点审查信息”栏目中的信息,查看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判断该专利是否符合资助申请要求,给予对应的审查结果 (通过或退回或转疑难专利)。

审查结果:通过:专利信息无误,重点审查无误则点击通过按钮,完成审核

退回:如果不满足标准或者上面的专利信息有误等情况下,填写审核意见,点击驳回按钮,驳回资助申请信息,让申报人补全信息后再行提交。

转疑难专利: 如果专利为疑难专利时,则点击“转移难专利”按钮,转成疑难专利,由省知识产权局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三)身份鉴权申请受理

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用户,资助申请审批通过后,首次领取资助资金时,需通过系统提交用户身份鉴权申请,提交申请后由专利所在地的经办人员对鉴权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通过审核,给予对应的审查结果 (通过或驳回 ),如有需要请配合设区市经办人员线下核验

审查结果:

通过:鉴权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无误,确认是本人进行专利资助、领取资助款,则点击通过按钮,完成审核。驳回: 如果鉴权信息或证明材料有误的情况下,填写审核意见,点击驳回按钮,驳回身份鉴权信息,申请人可根据驳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四)打印专利资助申请报表、报批

专利资助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查询统计”模块中的“资助申请管理”功能,按时间段导出报表类型为“专利资助审批汇总表”的“省级专利资助发放批次”并导出“省级专利资助待发放表”进行线下审核,领导审批签字。

具体操作: 进入专利资助系统,在系统左侧点击“查询统计”菜单,从左边点击的“资助申请汇总表”栏目进入“专利资助申请历史列表”页面,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出专利资助申请的历史记录,点击“专利资助审批汇总表”导出按钮,生成“省级专利资助发放批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输入查询条件

按专利资助申请申报的日期、当前申报记录的有效状态、审核状态、报表的类型进行查询。

2.生成“省级专利资发放批次”

按查询条件,查询出所要生成报表的记录,点击“专利资助审批汇总表”导出按钮,生成“省级专利资助发放批次”例如: 生成 2023 年上半年的“省级专利资助发放批次”在“申报日期”条件输入 2023-01-01至2023一06一30在“报表导出类型”选择“专利资助审批汇总表”点击导出按钮,生成 2023 年上半年的“省级专利资助发放批次“点击导出按钮,导出当前省级专利资助待发放表

3.生成其他报表

按查询条件,查询出所要生成报表的记录,点击其他类型报表,导出其他格式的报表

4.线下核对报批

将系统生成的报表下载打印,再次核对资助申报记录信息是否正确,呈领导查阅审批签字

(五)专利资助资金发放

“省级专利资助发放表”领导审批后,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发放表上的资助记录进行资助资金发放操作 (线下操作 )。

(六)专利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反馈系统

专利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将资助资金发放情况信息( 以“省级专利资助发放表”格式,内容包括发放资助款成功和不成功的信息)反馈到业务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按反馈信息完成“确认发款”操作,确保已发放资助的专利不会重复资助。

具体操作:进入专利资助系统,在系统左侧点击“查询统计”菜单,从左边点击的“资助放款管理”栏目进入“资助放款管理页面,页面显示当前放款操作所导出的批次记录,用户可进行“确认发款”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确认发款记录

根据“省级专利资助发放表”上的批次号,选择要进行“确认发款”操作的批次记录,点击批次记录右边的“查看详情”按钮,进入该放款批次详细资助记录列表。

2.核对资助发放表,确认发款进入“资助记录列表”,列表中的资助记录默认全部勾选即全部放款成功,如“省级专利资助发放表”,全部发款成功,直接点击“确定发放”按钮完成确认放款操作;如“省级专利资助发放表”中有个别资助发款不成功,经办人员只需根据“省级专利资助发放表”中放款未成功的记录,勾选列表对应的记录点击“移到未放款”按钮,完成未放款操作。四、系统疑问及咨询方式

在系统启用期间以及在使用系统遇到问题时,请与技术人员或业务经办联系。

技术支持:黄雄杰,电话: 0591一63119631.业务支持:倪 健,电话: 0591-8780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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