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3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2023-05-25 08:28:31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9

2023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申请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给予30 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企业每次给予 20 万元奖励。

在龙华区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迁入的企业,须在龙华区注册满 1 年后提出申请。

第六条 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对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区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预算,按照统一比例(最高为企业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的 5%),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第十五条 科技贷款资助

(一)科技孵化贷资助。对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方向且纳入备案的规下企业给予融资资助,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 70%给予贴息扶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担保的,按该笔贷款担保费用的50%给予贴保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合计资助最高 50 万元。

(二)科技成长贷资助。对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方向,纳入备案且上年度产值增速为正增长的成长期企业给予融资资助,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 70%给予贴息扶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担保的,按该笔贷款担保费用的 50%给予贴保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合计资助最高 100 万元。

同一年度,单个单位纳入备案的“科技孵化贷”贷款额度最高 500 万元,“科技成长贷”贷款额度最高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同一年度,单个单位的贷款纳入备案最多 2 次。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