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关于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推动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扶持对象:为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属于经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优质中小企业各梯度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属于龙华区重点发展建设的“20+8”产业集群。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1、构建梯度培育体系
建立链条完备的梯度培育体系。聚焦全市“20+8”产业集群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建立“国高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完备梯队培育体系。
对注册地位于龙华区或新迁入龙华区的优质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按市级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300万元。对于已获我区关于专精特新奖励资助的企业,按照上述政策补齐差额。
2、支持企业平稳发展壮大
支持企业平稳发展壮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年份前2年生产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平均增长率超过15%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该政策两年受理一次,已计入上次受理所计算的年份不得在下次受理中重复计算。
推动企业纳统。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区内首次入选的专精特新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已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研发加计扣除申报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的,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补助。其中,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不含)以下,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11%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9%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励;上一年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7%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上一年研发投入在6000万元-1亿元( 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的,给予400万元奖励。
进一步鼓励协同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服务平台或者行业协会等共建具备公共服务属性,能够协作开展产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公共服务的协同技术服务平台,经评定后给予企业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4、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质量品牌
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区内首次获得优质中小企业各梯度认定的企业,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认定为“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企业资助60万元,每年认定不超过10家;认定为“龙华区小微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企业资助40万元,每年认定不超过10家。
5、大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对区内首次获得优质中小企业各梯度认定的企业,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政策,在原有资助基础上,将资助比例提高20%,相应上限提高20%。
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我区专精特新企业优先进行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活动。对区内达到评定标准的专精特新企业,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创新中心等专业机构为其提供定制化云服务。对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属于规上工业企业的优先推荐,且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切实提升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上云成效评定的,按照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对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属于规上服务业的,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的,切实提升企业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上云成效评定的企业,按云平台服务企业收取项目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获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6、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水平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知名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实缴额)2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的专精特新企业(如该基金中有龙华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需扣除其实际出资额),按照其实际获得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知名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实缴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如该基金中有龙华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需扣除其实际出资额),按照其实际获得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对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数字化、场景化、生态化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专精特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或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的,按其实际支付利息(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加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等)的50%给予支持,工业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经同意备案并成功发行,在项目到期偿还本息后,以年化保理费率7%为上限,按实际融资成本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上市培育与支持。动态遴选一批有成长力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培育库,并开展投融资对接、“一对一”上市辅导。对区内首次获得优质中小企业各梯度认定的企业,优先推荐挂牌上市,对于成功上市的,按照《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若干措施》第四条“企业挂牌及上市支持”政策落实,资助金额最高600万元。
7、加大产业空间保障力度
强化多层次产业空间保障。优先保障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地需求,纳入区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项目企业遴选库,解决企业急需的发展空间;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直租、工业上楼、创新产业用房等多种方式保障企业用房需求,对我区每年新增的优质经济厂房,以优惠价格出租、出售。
给予租金支持。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龙华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分3年给予房租补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承租区属国有及股份合作公司产业用房,给予租期保障,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租期满后可优先续租。
8、支持企业平稳发展壮大
加快培育一集群多链主发展格局。围绕“12+4”及元宇宙、细胞与基因等重点产业集群各遴选若干家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对产业生态构建有重大影响力的“链主”企业,在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领域,通过“一事一议”,按照“一企一策”予以重点支持。
软硬结合,精准布局集群薄弱及关键环节。围绕各产业集群“链主企业”,梳理产业链布局及关键、薄弱环节,围绕强链、延链、补链重点方向及链主企业发展布局及需求,发挥生态链主企业“以商招商”作用,每年每个集群招引关键及薄弱环节重点企业不少于2家。新引进企业落户后三年连续实现正增长,每年增速不低于10%的,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第四条第四款政策,在原有资助基础上,将资助比例提高20%,给予三年累计不超过600万元支持。
依托“链主工厂”推动企业数字化升级。鼓励“链主企业”建设超级虚拟工厂,营造多生态角色共生、全要素统筹、全产业链协同、全价值链优化的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经认定,给予平台建设运营主体每年100万元、累计不超过三年的运营补贴。对于平台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数字化升级服务的,按照《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五条“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第二款政策,在原有资助基础上,将资助比例提高20%,补贴上限提高10%。
加快搭建“一集群一平台”。鼓励“链主”企业联动上下游供应链、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建测试认证中心、技术研究院等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共用科技设施、仪器设备,协同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推动向研发型制造转型。按照《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协同创新资助”政策,在原有资助基础上,将资助比例提高20%,补贴上限提高10%。
推进服务型制造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链要素协同,围绕重点产业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等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对获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贴。
9、鼓励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
支持企业拓市场、降成本。优先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对参加区展会计划内的相关企业,按照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线下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18平方米。线上展会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区级资助不超过3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获取该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梳理优质企业执法“白名单”,将优质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减少执法对企业的干扰。
加大人才支持。组织开展产业链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人才培训活动,邀请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高管等人才参加。
对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予以入户指标倾斜,对产业链龙头企业、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加高层次人才认定,对于认定为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奖励补贴、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