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4日
(国家文化旅游部邮寄材料截止时间)
【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10万元;
一般项目--5万元。
【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安全检验监测、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旅游服务质量智能评价、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申报程序】
需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各省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文化和旅游部各有关直属单位、参与共建院校择优推荐不超过1个项目。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重点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一般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五)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
(六)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