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申报时间
关于开通产业园区运营质量提升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6日9:00至2023年6月30日18:00
扶持方向
对经备案、符合一定条件的产业园区,根据入驻企业经济贡献、入驻企业满意度、街道评分、园区配套设施等指标,每年进行星级评定和授牌,并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分档给予资助.根据入驻企业经济贡献、街道评分、园区配套设施等指标,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分档给予资助,每个园区年资助额最高50万元。本次扶持政策分为工业园区运营质量提升和供电环境升级改造,两项可叠加申请。
【申报要求】
1.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申报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园区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企业;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所运营管理的工业园区(指申报本项目的工业园区)需在南山辖区范围内,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单位服务至少5家企业(分支机构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合并算作1家企业)。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股超过50%的园区运营机构,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4.含工业生产环节的企业入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5.配合完成2022年供电环境升级改造的工业园区不受上述1-4条件限制;
2.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3.政策链接
http://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10/10651/post_10651221.html#15028
补贴金额
01、工业园区运营质量提升扶持政策
1.工业园区分档资助详情如下:
(1)总分60(含)-70分(含)的园区,给予10万元奖励;
(2)总分70(不含)-80分(含)的园区,给予20万元奖励;
(3)总分80(不含)-90分(含)的园区,给予30万元奖励;
(4)总分90分(不含)以上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注:1.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园区称号,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1.工业园区分档资助详情如下:
(1)总分60(含)-70分(含)的园区,给予10万元奖励;
(2)总分70(不含)-80分(含)的园区,给予20万元奖励;
(3)总分80(不含)-90分(含)的园区,给予30万元奖励;
(4)总分90分(不含)以上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注:1.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园区称号,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02、2022年供电环境升级改造扶持政策
1.供电环境升级改造园区分档资助详情如下:
(1)总分排名8-11名的园区,给予15万元奖励;
(2)总分排名5-7名的园区,给予20万元奖励;
(3)总分排名3、4名的园区,给予25万元奖励;
(4)总分排名1、2名的园区,给予30万元奖励。
注: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园区称号,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