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有关工作安排,省知识产权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厅决定面向省内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协同
市(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统一简称“各市(州)局”]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负责科室和工作联系人,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统筹工作资源加大试点实施力度。
二、确定试点企业
按照2023-2025年实现全覆盖的安排,各市(州)局原则上每年从辖区内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遴选1/3纳入试点,其中首批试点企业按照名额表(附件2)确定企业名单,于6月28日前连同工作联系人信息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省知识产权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和2025年试点企业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10日前。
三、注重收集反馈
各市(州)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注重收集试点企业的工作进展和情况反馈,及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有关工作建议或典型案例应及时向上反馈。省知识产权中心联系人:产业促进处刘红涛,邮箱:liulht@163.com,电话:028-85577071.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企业处王文彬,邮箱:scsjwqyc@163.com,电话:028-86264044.
附件:四川省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试点工作方案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四川省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试点工作方案